在推動殘疾人享受平等教育機會,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上,《規(guī)劃》是如何貫徹落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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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落實殘疾兒童少年 15 年免費教育。重視學前殘疾兒童融合教育,建立完善以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殊教育為骨干、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的義務教育體系。建立完善送教(醫(yī)、康)上門服務機制,提高上門服務質(zhì)量。健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為殘疾人參加國家、省、市教育考試提供合理的便利。
二是完善區(qū)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運行機制,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能力進行評估,提出教育、康復、入學安置等建議,保障具備受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以適當形式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是對符合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定點機構單獨設立的特殊教育幼兒園(學前班)、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班)予以扶持,經(jīng)審批合格后的入校(園)特殊學生(幼兒),享受教育資助政策。落實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jīng)費政策和殘疾人學生資助政策。
四是全面落實殘疾人學生及殘疾人子女教育資助政策,加大摸底調(diào)查力度,讓每一個符合條件的高中及以上學歷水平在校學生都能享受到教育資助金,并做到準確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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